作废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
最近在处理一些离婚相关的事情,之前签过一份离婚协议,后来又说作废了。现在心里挺没底的,就想弄清楚,这作废的离婚协议到底还有没有效啊?是想了解从法律层面上,它的效力是怎么判定的。
展开


一般来说,明确作废的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当夫妻双方决定将之前的离婚协议作废,那就意味着不再认可这份协议的内容了。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离婚协议被明确作废,那么就不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这一条件,所以不再有效。 不过在实际情况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具体分析。比如,如果在签离婚协议的时候发现存在着被欺骗、受胁迫这样的情况,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取消这个财产分配协议等相关内容,只要法院受理并且做出取消决定,原来涉及财产分配等方面的协议内容就自动作废啦。 另外,如果离婚协议已经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之后虽然说要作废,但备案的效力依然存在,可作为证明双方离婚意愿及相关约定的依据。但要是仅销毁了离婚协议的原件,且没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离婚协议的存在及内容,在后续涉及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等问题上,若双方对协议内容产生争议,缺乏书面协议可能导致举证困难,法院可能需要综合其他证据来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和协议内容。 相关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简单说就是人们通过自己的行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活动。比如签合同、立遗嘱等。 公序良俗:指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就是大家都要遵守的社会正常运转的秩序和一般人都认可的道德准则。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