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签完后还能更改吗


离婚协议书签完后是否能更改,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双方尚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离婚协议还未生效,双方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协商更改。因为协议还没有产生法律效力,只要夫妻两人能商量一致,不管是重新拟定一份协议,还是直接修改原来协议里的条款,都是可以的。这就好比两个人商量一件事,还没最终确定下来,自然可以再讨论修改 。相关法律依据是,离婚协议是以办理离婚登记为生效条件的,没办理登记,协议就还处于可调整状态。 要是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生效后,更改就相对复杂一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一方在签订协议时违背了自己的真实意愿,那么受损害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协议内容。这是法律为了保护受不公平对待一方的权益。例如,一方被威胁着签订了明显不合理的财产分割协议,就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寻求救济。 另外,如果是夫妻双方自愿协商一致,想要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进行变更,也是可行的。不过,为了避免以后出现纠纷,最好通过书面形式把变更的内容确定下来,并且办理相关的公证等手续,以此来保证变更内容在法律上是合法有效的。 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在登记离婚后,要更改协议需符合法定情形或双方合法协商变更。 相关概念:( 欺诈:指一方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作出意思表示 。 胁迫: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