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间合同是否需要中介签字?


在探讨居间合同是否需要中介签字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房屋买卖居间、劳务居间等都属于居间合同的范畴。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对于居间合同而言,中介作为居间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如果合同明确约定需要双方签字才生效,那么中介签字是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因为签字意味着中介对合同内容的认可和接受,表明其愿意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提供居间服务等义务。如果中介不签字,合同可能就不成立或者不生效。 然而,如果在实际情况中,虽然中介没有签字,但中介已经开始履行居间义务,比如为委托人积极寻找交易机会、促成双方洽谈等,而委托人也接受了这些服务,那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中关于实际履行的条款,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成立。但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比如对于合同具体条款的理解可能会产生分歧,因为没有签字确认,双方可能对某些条款的解释不一致。 另外,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需要双方签字才生效,并且从合同的履行情况来看,双方都以实际行动表明愿意受合同约束,那么即使中介没有签字,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签订居间合同时,中介和委托人都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然后签字确认。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减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居间合同最好有中介签字,这样能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确定性。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中介未签字,合同也可能因实际履行等因素而成立并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