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吗?
我最近跟公司有劳动争议,去申请了仲裁,现在收到了仲裁裁决书。我不太清楚这个裁决书的效力问题,它是一旦送到我手上就马上生效吗?我需不需要再做些什么?还是可以直接按照裁决书执行了呢?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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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并非一经送达就都发生法律效力,其生效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终局裁决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也就是说,对于这类终局裁决,生效时间是作出之日,而不是送达之日。不过,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对于非终局裁决。非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书,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后,如果任何一方不服该裁决,都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在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均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书才会生效。所以,非终局裁决的仲裁裁决书不会一经送达就生效。 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在收到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后,应当仔细查看裁决书的类型以及其中关于生效时间和救济途径的说明。如果不确定裁决书是否生效,或者对裁决结果有异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时间要依据具体的裁决类型和法律规定来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一经送达就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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