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主体换了,员工可以选择不签吗?

我所在的公司主体换了,现在让我们重新签合同。我心里有点没底,担心换主体后权益受影响,所以不太想签。我就想问问,从法律上来说,我有没有权利选择不签这个新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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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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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主体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选择不签新合同的。下面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司主体变更的含义。公司主体变更通常是指公司的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甚至可能是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情况。这意味着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一方发生了改变。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如果只是一些非实质性的主体变更,比如公司名称改变等,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员工可以不重新签订合同。 然而,如果公司主体变更涉及到公司的合并、分立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新的用人单位可能会要求员工重新签订合同。此时,员工有权利选择是否签订。 如果员工选择不签,这可能会被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就变更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公司主体换了,员工在法律上是可以选择不签新合同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还可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实际的主体变更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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