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后又肯续签了该怎么办?


当公司不续签劳动合同后又表示愿意续签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应对办法。 首先,我们要明白劳动合同续签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续签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也就是延长员工合同期限。这是企业和员工双方的一个协商过程,双方都有表达意愿的权利。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但同时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一开始不续签,后来又提出续签且维持或提高了原合同条件,而劳动者拒绝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公司提出的续签条件降低了,劳动者拒绝续签,公司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当遇到公司不续签后又肯续签的情况时,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公司之前不续签以及现在又愿意续签的原因,同时明确公司此次续签所提供的具体条件,包括工资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是否有变化。 如果公司提出的续签条件和原合同相比没有降低甚至有所提高,员工可以综合自身情况来决定是否续签。如果员工有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不想再续签,那么可以礼貌地拒绝公司,并可以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和工作交接。如果员工觉得目前这份工作还比较合适,那么可以和公司顺利续签合同,继续工作。 如果公司提出的续签条件降低了,员工有权拒绝续签,并且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自己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自己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