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公司是否有补偿?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有补偿的,也有人说不一定。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问问在合同到期后,如果公司不续签,到底有没有补偿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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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等因素,给予劳动者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补偿,目的是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后的基本生活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是公司方面不续签,那么公司一般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该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是,如果公司维持或者提高了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比如工资待遇提高、工作环境改善等,主动提出和劳动者续签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大多数时候公司要给补偿,但如果是劳动者拒绝合理续签条件,公司则无需补偿。劳动者遇到公司不续签合同的情况,要对照法律规定,判断自己是否符合获得补偿的条件,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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