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到子公司之后,劳动合同可以不重新签订吗?
我在总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现在要调到子公司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原来的劳动合同要不要重新签,担心会影响到自己的权益,比如工作年限的计算、福利待遇等。想了解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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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从总公司调到子公司后,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在法律上有两种常见的处理方式。 ### 第一种:保持原劳动合同效力并修改相关条款 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但从员工权益连续保障角度出发,原劳动合同可以继续有效。比如一些涉及工作岗位、工作地点、薪资待遇等条款,需要根据子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这样做的好处是员工的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避免出现工作年限中断的问题,日后若涉及经济补偿、年假等与工作年限相关的权益计算时,员工的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例如,员工在总公司工作了5年,调到子公司后,工作年限继续累计,不会因为工作地点的变动而重新计算。 ### 第二种:解除原劳动合同并与子公司签订新合同 这种情况下,员工与总公司的劳动关系解除,再与子公司建立新的劳动关系。虽然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员工在总公司的工作年限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以合并计算到子公司的工作年限中。比如,总公司和子公司在股权关系、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关联,且员工的调动是基于公司的整体安排,并非员工个人原因,那么在计算经济补偿等权益时,员工在总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当一并计算。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为第一种处理方式中修改劳动合同条款提供了法律依据,即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对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同时,对于第二种处理方式,虽然解除了原劳动合同,但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工作年限连续计算也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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