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员工调到总公司需要交违约金吗?
我在分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了,现在公司安排我调到总公司。我有点担心会不会要交违约金,毕竟涉及到工作调动。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还有我的工龄能不能连续计算呢?
展开


分公司员工调到总公司通常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调动一般需要签署一份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这份协议的作用是通过企业和员工共同协商,对原有的劳动合同进行调整,解除与分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然后与总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在这个过程中,员工的薪酬以及各项福利待遇通常应保持不变或者有所提升。 关于工龄的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如果是由于雇主方面的原因导致员工在不同关联公司(如分公司与总公司)间转换工作岗位,员工过去的工作年数应该被视为连续计算。例如,若公司因业务调整等原因安排员工从分公司调到总公司,员工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法律依据方面,虽然《公司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相关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但在这种员工调动的情况下,主要依据的是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合同变更、员工权益保障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员工在调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调动过程中,涉及到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了服务期等特殊情况,且劳动者违反了相关约定,那么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但单纯的从分公司调到总公司这种正常的工作调动,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