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需要重新签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挺久了,现在公司主体发生了变更。我担心重新签合同会对我的权益有影响,比如工龄计算、薪资待遇这些方面。所以想问问,公司主体变更的话,劳动合同是不是一定要重新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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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体变更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不需要重新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3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时,这些事项都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 。比如公司换了老板或者改了名字,原来和员工签的劳动合同还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34条也指出,即便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只是劳动合同的履行从原单位切换到了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新用人单位那里。例如公司合并成了一个新公司,员工原来的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新公司要接着履行原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不过,虽然法律规定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在实际中,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也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方面是为了公司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因为受雇主体变化,重新签订有助于保障社保、公积金、个税等的正常申报和缴纳。特别是原单位存在关停、注销等情况,用人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已经明显发生变化时,和承继履行原劳动合同权利和义务的新单位重新签署劳动合同就更有必要了。 总之,公司主体变更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但双方协商一致也能重新签订。劳动者要了解自身权益,必要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相关概念: 用人单位:指的是招用劳动者进行有组织的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 劳动合同履行:就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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