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愿转签新的公司该如何处理?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挺久了,公司突然要求我们转签去新的公司。可我不想去新公司,担心自己的权益受损,比如工龄、薪资福利这些会不会受影响。我想知道我不愿意转签的话,公司能不能强迫我,我的权益又该怎么保障呢?
展开


在员工不愿转签新公司的情况下,这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权益保障。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劳动合同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这里的协商一致意味着双方都要自愿达成新的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如果员工不愿意转签新公司,这就表明员工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主体。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强迫员工转签。如果公司以威胁、欺诈等手段强迫员工转签,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如果员工不愿意转签而公司因此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于员工的工龄、薪资福利等权益,若转签新公司,原公司应当向员工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且员工在原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若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