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主体变更时员工可以拒签新公司吗?
我们公司最近主体变更了,要求我们和新公司签合同。我有点担心签了之后权益没保障,想知道我有没有权利拒绝和新公司签合同呢?要是拒绝了会有啥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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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主体变更的情况下,员工是可以拒签新公司的合同的。下面为你详细说明相关法律原理和依据。 首先,我们要理解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公司主体变更时,意味着与员工签订原合同的用人单位发生了变化,这实际上相当于要建立一个新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里强调的是“协商一致”,也就是说公司不能单方面强制员工与新公司签订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与新公司签订合同,这是员工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那么,员工拒签会有什么后果呢?如果是因为公司主体变更这种非员工意愿的原因导致员工拒签新合同,而原劳动合同又无法继续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按照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不过,如果公司主体变更后,新合同能够保障员工的原有权益,如工资待遇、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不变,并且在原合同的基础上延续员工的工龄等,那么员工也可以考虑签订新合同。但如果新合同降低了员工的权益,员工当然有权拒绝签订。总之,员工在面对公司主体变更要求签订新合同时,要根据自身情况,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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