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需要户口本所有人到场?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了土地使用权,现在要办理继承手续。户口本上除了我还有其他家人,我不太清楚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时候,是不是需要户口本上所有人都到场,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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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继承是否需要户口本所有人到场,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土地使用权继承的基本概念。土地使用权继承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法有效的遗嘱取得死者生前享有的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里的土地使用权,常见的比如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国有土地的出让或划拨土地使用权等。 对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它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是紧密相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是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继承变更登记等手续时,通常是需要所有继承人共同参与的,但这并不等同于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因为户口本上的人员不一定都是法定继承人。比如,户口本上可能有租客或者其他亲属,但他们如果不是法定继承人,就不需要到场参与继承手续。 对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继承,如果被继承人通过合法方式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且在去世后进行继承。同样依据《民法典》的继承相关规定,由继承人来继承。在办理过户等手续时,一般也是要求所有继承人到场,而不是户口本所有人。例如,被继承人子女是继承人,但他们的户口可能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他们需要参与继承程序;而户口本上如果有其他非继承人的人员,就无需到场。 所以,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继承需要相关继承人到场,而不是户口本上的所有人到场。在实际操作中,要依据具体的土地性质、继承方式以及当地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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