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中违约金是否优先于主债务受偿?

我和别人有债务纠纷,对方欠我钱还有违约金。现在对方资产有限,不够还清所有债务。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违约金会不会优先于主债务得到偿还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希望能弄清楚。
展开 view-more
  • #违约金受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民法典中违约金是否优先于主债务受偿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违约金和主债务的概念。主债务就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主要义务所对应的债务,比如在一个买卖合同里,买方支付货款、卖方交付货物的义务对应的债务就是主债务。而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按照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是对违约行为的一种惩罚和对守约方损失的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违约金优先于主债务受偿。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违约金和主债务的清偿顺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执行。 要是合同没有约定,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通常会先清偿主债务,再清偿违约金。这是因为主债务是合同的核心义务,保障主债务的清偿是维护合同交易秩序的基础。如果先清偿违约金而不优先保障主债务的履行,可能会导致合同的主要目的无法实现,也不利于市场交易的稳定。所以,总体而言,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违约金并不优先于主债务受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