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人身权是否包含发表权?
我写了一本书,想了解关于著作人身权的问题。不知道发表权是不是属于著作人身权的一部分,这对我决定是否公开这本书很重要,所以想弄清楚二者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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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包含发表权。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人身权和发表权的概念。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它与作者的人身不可分离,一般不能继承、转让,也不能被非法剥夺或成为强制执行中的执行标的。简单来说,就是和作者本人紧密相连的关于作品的一些权利。而发表权是指作者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也就是作者有权决定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将自己的作品向社会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含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就从法律层面明确了发表权是著作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表权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是作者行使其他著作权的前提。如果作者不将作品发表,那么其他基于作品传播和利用所产生的权利也就无法实现。比如,只有先发表作品,才有可能获得因作品被使用而产生的经济收益等财产性权利。 同时,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一旦作品以某种方式公之于众,作者的发表权就已经行使完毕,不能再次行使。例如,作者将自己的小说在网络平台上发布,这一行为就是行使了发表权,之后就不能再对该作品就“发表”这一行为重复主张权利。 总之,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并且在著作权体系中有着独特而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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