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市政府是否有权征收土地?

我家这边市政府说要征收我们这片的土地用来搞建设,我不太清楚市政府到底有没有这个权力。我担心他们没有合法权力就强行征收,到时候我们权益受损都没地方说理。所以想问问,市政府究竟有没有征收土地的权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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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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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市政府是有权征收土地的,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补偿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般来说,市政府需要获得省级人民政府的授权或许可才能进行土地征收工作。市政府在征收土地时,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要发布拟征地公告,将征收范围、目的、补偿标准等事项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然后,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之后,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还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在完成以上程序,且落实征地补偿费用后,市政府才能申请征收土地。经依法批准后,再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所以,市政府有征收土地的权力,但权力的行使要依法依规,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征地农民认为市政府的征收行为不合法,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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