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对已注册的公司是否要求实缴?
我之前注册了一家公司,当时实行的是认缴制,我还没完成全部出资。最近听说新公司法出来了,我很担心会不会要求我把剩下的出资马上实缴了。想问问新公司法对我们这种已注册的公司到底有没有实缴要求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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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已注册公司的实缴问题有了新的规定。首先,理解一下实缴和认缴的概念。认缴是指公司股东在注册公司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缴纳的注册资本金额,而实缴则是股东实际向公司缴纳了承诺的资本。
新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对于已注册的公司,如果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在旧公司法下,股东可以按照原计划在认缴期限内完成出资。然而,新公司法施行后,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的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
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这意味着,即使是已注册的公司,若原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超过五年,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调整至五年内完成实缴。
不过,如果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会按照相应规定执行。所以,已注册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结合新公司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出资实缴事宜,避免因违反规定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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