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后未使用,是否仍构成窃取信用卡信息罪?
我朋友在整理办公室旧文件时,意外发现一张夹在其中的他人信用卡复印件,上面清晰显示了卡号、有效期等完整信息。他当时并未多想就将其随手放在抽屉里,之后也从未使用过这些信息,更没有泄露给他人。最近听说窃取信用卡信息可能构成犯罪,他心里很不安,想知道自己这种无意中获取且未使用的行为,是否会被认定为窃取信用卡信息罪?如果不构成,后续应该如何处理这些信息才能避免风险?
闫旭东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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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的规定,窃取信用卡信息罪的构成要件是实施了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你朋友的情况属于无意中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并非主动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也未实施收买或非法提供的行为,因此一般不构成该罪。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明知是他人信用卡信息而故意保留,且存在潜在的非法使用或提供的可能性,仍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实用建议:应立即销毁该信用卡复印件,彻底清除相关信息,避免任何后续风险;若仍有疑虑,可携带具体情况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法律意见,确保自身行为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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