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开庭吗?

我遭遇了家庭暴力,想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是不知道这个需不需要开庭。我有点担心开庭会让情况变得更糟,也不想和对方有过多接触,所以特别想了解一下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流程中是否要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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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保护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它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在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通常不需要开庭审理。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目的是及时保护受害人免受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强调快速、高效。法院主要通过书面审查的方式,结合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如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来判断是否存在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进而决定是否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不过,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询问、听证等程序。如果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提出异议,法院可能会通过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一步了解情况,但这并不等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开庭。这样做是为了平衡保护受害人的紧急需求和保障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总之,一般情况下人身安全保护令无需开庭,但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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