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需要配偶身份证吗?


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过程中,是否需要配偶身份证要根据具体的申报项目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是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的一些项目,比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 对于子女教育扣除,如果夫妻双方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另一方不扣除,那么在申报时,扣除方需要填写配偶信息,包括配偶身份证号。依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子女教育由父母双方选择一方全额扣除或者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若选择分摊扣除,双方都需要填写对方的身份信息。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方面,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哪种扣除方式,都需要填写配偶的身份信息。而如果是婚后购买的首套住房,夫妻双方约定由一方扣除,同样要填写配偶信息。 赡养老人扣除,如果是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且兄弟姐妹之间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时,不需要填写配偶信息;但如果涉及到夫妻之间可能存在的一些特殊赡养情况,比如夫妻一方赡养对方父母等,目前税法暂不允许扣除,也就不涉及配偶身份证填写。 大病医疗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如果选择由配偶扣除,就需要填写配偶身份信息。 所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部分项目在特定情况下是需要填写配偶身份证信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