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朋友不还钱,我想起诉他。但他在外地,去他那边起诉太麻烦了,我想在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不知道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住所地法院有没有权管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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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管辖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间借贷纠纷里,大家比较关心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这个问题。下面来详细说说。 首先解释一下管辖权的概念。管辖权就是指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范围。简单来说,就是哪个法院可以受理和处理这个案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起诉借款人还款,出借人就是接受货币一方。所以当出现这种情况时,原告住所地法院是有管辖权的。 不过,如果借贷双方明确约定了合同履行地,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就需要按照约定的合同履行地来确定管辖法院。这种情况下,原告住所地法院可能就没有管辖权了。 另外,如果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的管辖协议,比如约定了由某个特定的法院管辖,那么就要按照这个管辖协议来确定管辖法院。因为管辖协议体现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优先适用的。 所以,民间借贷原告住所地法院是否有权管辖,要综合看借贷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的约定、是否有有效的管辖协议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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