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认罪认罚就一定会提交到法院吗?
我因为一些事情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签了这个是不是就意味着案子一定会被提交到法院。我想知道是不是签了认罪认罚之后就没有其他可能了,还是说存在不提交到法院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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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意味着案件一定会被提交到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就是说,即便犯罪嫌疑人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检察院有权力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情况下案件就不会提交到法院。 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存在特定情形时,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这些情形包括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果案件存在这些情形,即便签了认罪认罚,也不会被提交到法院。 所以,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不必然导致案件被提交到法院,检察院会综合全案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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