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需要共同承担吗


离婚前的债务离婚后不一定要共同承担。这得先搞清楚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是个人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说,夫妻一起贷款买房,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买菜、孩子上学等生活开销借的钱,这些都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过,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也得算夫妻共同债务。像一方自己偷偷去借了一大笔钱去投资做生意,没跟另一方说,而且投资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生活上,这种一般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投资的钱是夫妻商量好的,或者赚的钱用于家庭生活了,那就得共同承担。 还有一方婚前的债务,正常是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但要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这个婚前债务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了,那也得夫妻共同承担。 当确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后,如果共同财产足够清偿,那就用共同财产还。要是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债务: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包括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等。 个人债务:指夫妻一方单独承担还款责任的债务,比如一方婚前债务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况的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