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法制科受理申请复议就意味着成功了吗?
我之前向公安法制科提交了复议申请,现在已经收到通知说申请被受理了。但我不太清楚,受理了是不是就代表复议能成功啊?我特别想知道受理和成功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接下来还会不会有变数,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就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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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安法制科受理了复议申请,并不意味着复议一定会成功。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行政复议这个概念。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 公安法制科受理复议申请,仅仅是启动了复议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之后,复议机关会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包括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依据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适当等方面。经过审查,如果发现具体行政行为确实存在违法或者不当的情况,复议机关会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决定;如果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复议机关会决定维持。 所以,公安法制科受理申请只是复议流程的开始,最终的复议结果需要经过严谨的审查后才能确定。申请人在复议过程中可以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配合复议机关的工作,以争取更有利的复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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