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是否从拘留开始算?

我因涉嫌一些事情被拘留了一段时间,现在法院要对我判处有期徒刑。我想知道,这个有期徒刑的时间是从法院判决那天开始算,还是从之前拘留我的时候就开始算呢?我担心会平白多算时间,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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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期折抵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是可以从拘留开始算的。这涉及到一个法律概念叫“刑期折抵”。刑期折抵就是指在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之后,之前被告人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间要换算到后来判处的刑期里面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说的“先行羁押”,就包含了拘留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在法院正式判决之前,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采取了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那么被拘留的时间是可以用来折抵后面判处的有期徒刑刑期的。 举个例子,假如一个人被拘留了3个月,之后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那么在执行有期徒刑的时候,这被拘留的3个月时间是要从2年的刑期中扣除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就变成了1年9个月。所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是可以从拘留开始算的,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重复计算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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