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间借贷担保人是否有偿还义务?

我给朋友的民间借贷做了担保人,现在朋友还不上钱了,债主找我还钱。我不太清楚自己到底有没有偿还义务,想知道在法律上,民间借贷的担保人是不是一定得承担偿还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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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间借贷担保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是否有偿还义务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民间借贷的担保人。简单来说,担保人就是在借款人向出借人借钱时,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会按时还钱的人。当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可能就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对于一般保证,《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在经过法律程序,确定借款人确实没有能力还钱之后,担保人才需要承担偿还义务。 而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一旦借款人到期不还钱,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还钱,也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还钱,担保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此外,如果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行使权利,担保人可能会免除保证责任。比如,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民间借贷的担保人不一定都有偿还义务,具体要根据保证方式、是否超过保证期间等因素来确定。如果遇到相关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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