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检察院管吗?
我涉及一个刑事案件,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不太清楚这事儿检察院会不会管。我不太懂法律流程,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能不能依靠检察院来处理附带民事诉讼,想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一般情况下,检察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是直接管理所有事务。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是被害人个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通常是由被害人自己、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检察院主要是在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受损这种情形下,在提起公诉时附带提起民事诉讼。并且在整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程中,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会对诉讼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确保整个司法程序公正、公平地进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