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检察院不起诉需要去办撤案手续吗?

我涉及一个案子,检察院已经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我不太清楚接下来的流程,不知道需不需要去办理撤案手续。如果要办,该去哪里办、怎么办;要是不用办,那案子后续是个什么状态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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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不起诉”这个概念。不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依法不将犯罪嫌疑人提交人民法院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起诉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当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对于是否需要办理撤案手续,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后,就会对案件进行相应处理,通常不需要当事人去专门办理撤案手续。因为不起诉决定就意味着案件在检察环节已经终结,公安机关也会按照法律规定解除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等。 要是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作出不起诉决定,按照相关程序,检察院内部会对案件进行处理,同样一般也不需要当事人去办理撤案手续。 不过,虽然不需要当事人主动去办撤案手续,但当事人可以关注不起诉决定书的内容和相关后续事项。比如,不起诉决定书是否送达了自己以及所在单位,是否解除了相关的扣押、冻结等措施。如果发现有应当解除而未解除的情况,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要求解除。同时,当事人也要清楚,不起诉并不代表完全没有任何记录,在司法系统中可能还是会有相应的案件记录,但这与犯罪记录是不同的概念。总之,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当事人要多留意相关法律程序的进展和自身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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