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小时工受工伤后有工资吗?
我在学校食堂做小时工,前几天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不能正常工作,心里特别着急,就怕这期间没工资,生活没了经济来源。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学校食堂小时工受工伤后到底有没有工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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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学校食堂小时工受工伤后是否有工资这一问题,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关系的性质等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小时工这种用工形式,在法律上一般属于非全日制用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当学校食堂小时工受工伤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只要该小时工与学校食堂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其遭受工伤后,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就是重要的一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即便用人单位没有为小时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学校食堂作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支付小时工工伤期间工资及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 综上所述,学校食堂小时工受工伤后是有工资的。小时工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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