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借钱给别的公司是否需要交税?
我有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最近有别的公司找我企业借钱。我不太清楚这种个人独资企业借钱给别的公司的情况,在法律上需不需要交税呢?想了解一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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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借钱给别的公司是否需要交税,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个人独资企业,就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而交税涉及到多种税种,在这种借贷业务中,比较相关的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从增值税角度来说,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将资金借给别的公司并收取利息,那么这种利息收入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贷款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服务,按照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目前有税收优惠政策),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看,个人独资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取得了利息收入,这部分收入要并入企业的经营所得,按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但是,如果个人独资企业无偿借款给别的公司,没有取得利息收入,在增值税方面,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需要缴纳增值税。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各地税务机关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无偿借款一般不涉及额外的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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