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使用权是否构成盗窃罪?
我之前遇到个事儿,有人把别人租来的车偷偷开走用了一段时间,车最后也没坏没丢又还回去了。我就很疑惑,这种只是拿走用用,盗窃使用权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构成盗窃罪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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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盗窃使用权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先明白盗窃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 盗窃罪,通俗来讲,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般情况下,传统的盗窃罪更多关注对财物所有权的侵害。但在现代司法实践中,对于财物的‘占有’,不仅仅局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也逐渐纳入考量范围。如果行为人通过盗窃手段获取他人财物的使用权,并且这种使用权的价值达到了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或者存在多次盗窃使用权等符合盗窃罪其他构成要件的情况,那么就可能构成盗窃罪。例如,行为人多次秘密开走他人车辆使用,造成车辆损耗、影响车主正常使用等,使车主的经济利益受到较大损失,就可能会被认定为盗窃罪。 不过,如果只是偶尔、短期地获取使用权,没有给财物所有人造成明显的经济损失,也没有达到盗窃罪的入罪标准,那么通常不构成盗窃罪,但可能会构成其他违法行为,比如民事上的侵权行为,财物所有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行为人赔偿损失等。总之,判断盗窃使用权是否构成盗窃罪,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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