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租是否需要经过租赁人同意?
我租了一套房子,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没办法继续住了,想把房子转租出去。但我不知道转租需不需要经过房东(也就是租赁人)的同意。如果未经同意就转租会有什么后果呢?我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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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转租通常是需要经过出租人(也就是常说的房东)同意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这一规定。 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转租”指的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租赁物的全部或者部分再出租给第三人的行为。“出租人”就是把房子或者其他物品租给你的人,“承租人”则是租到东西使用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如果承租人经过了出租人的同意进行转租,那么转租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若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了损失,承租人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依旧有效。 然而,如果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情况就不同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租人提出了异议,那么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就是说,未经同意的转租,出租人有权在知晓后的六个月内决定是否解除与承租人的租赁合同。一旦解除合同,转租行为也会受到影响,可能导致次承租人(从承租人那里租到东西的第三人)面临失去租赁物使用权的情况。 从实际情况来看,未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可能会引发很多纠纷。比如,次承租人可能因为出租人解除合同而遭受损失,而承租人也可能因为违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打算转租时,一定要先取得出租人的同意,并且最好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这样才能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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