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彩礼怎么判?
我遭遇了家暴,现在想离婚,但涉及到彩礼问题,不知道在这种有家暴情况的离婚案件中,彩礼会怎么判。我不清楚法律对于这种情况有没有特殊规定,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要求对方退还彩礼,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
展开


在探讨家暴离婚时彩礼怎么判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理解一下彩礼的概念。彩礼一般是指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一方送给另一方的聘金、聘礼等财物。它在传统习俗里是一种表达诚意和缔结姻缘的方式。 当涉及到家暴离婚的情况,关于彩礼的判决通常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来处理。该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在家暴离婚案件中,如果不存在上述三种法定情形,通常彩礼是不用返还的。但家暴属于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益的行为,在离婚诉讼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家暴行为对婚姻关系的破坏程度、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等。如果因为家暴导致离婚,而彩礼的大部分已经用于双方共同生活,那么要求返还彩礼可能就不太合理。相反,如果彩礼数额巨大,且给付彩礼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即使不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法院也可能会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判决部分返还彩礼。此外,遭受家暴的一方还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