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到底归谁呢?


在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但如果母亲存在一些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例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那么孩子可能会判给父亲。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在这种情况下,存在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通常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家庭暴力往往会给孩子的身心造成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会综合考虑诸多因素,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 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他们对于自己跟随哪一方生活可能会有自己的想法。 另外,如果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没有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 - 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 若遭受家暴的一方想争取孩子抚养权,仅以对方存在家暴行为为理由可能还不够,还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准备,以增加胜诉几率: 一是收集双方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例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二是收集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相关证据。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是收集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相关证据。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那么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