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诉讼离婚是否需要报警笔录?


在家暴诉讼离婚的情形中,报警笔录是一个重要但并非绝对必要的证据材料。下面为您详细说明。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报警笔录在法律上的作用和地位。报警笔录是在遭受家暴后报警,警方出警处理时对事件情况进行记录形成的文件。它属于书证的一种,是对家暴事件发生当时的情况较为客观、及时的记录,能反映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造成的后果等信息。在离婚诉讼中,它可以作为证明家暴事实存在的有力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书证等,且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报警笔录就属于这类可以被法庭认可的书证。 那么,为什么说报警笔录不是绝对必要的呢?这是因为即使没有报警笔录,也可以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它可以证明因家暴受伤的情况;伤情照片,能直观地展示受伤的状况;证人证言,如果有其他人目睹了家暴发生的过程,他们的证言也能起到证明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也就是说,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存在家暴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就可能会判决离婚。 不过,报警笔录有其独特的优势。它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制作的,具有较高的证明力和可信度。相比其他证据,警方在出警时处于中立的立场,记录的内容更加客观公正。而且,警方在处理家暴案件时,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和记录,这使得报警笔录在形式和内容上都更符合法律要求。所以,如果在遭遇家暴后及时报警并取得报警笔录,在诉讼离婚时会对证明家暴事实提供很大的帮助。 综上所述,家暴诉讼离婚不一定非要报警笔录,但有报警笔录会更有利于证明家暴事实,增加离婚诉求得到法院支持的可能性。如果没有报警笔录,也可以通过收集其他相关证据来证明家暴的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