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财产分割会怎样判决?


在家暴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上,首先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在离婚时通常需要进行分割。而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案件中,实施家暴的一方属于过错方,而遭受家暴的一方则是无过错方。所以,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权益。 具体来说,法院可能会在财产分割比例上对无过错方予以适当倾斜。比如,原本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平均分割,但考虑到家暴这一情节,无过错方可能会获得超过一半的财产份额。不过,具体的倾斜比例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例如家暴的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等。 此外,如果无过错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证人证言等,那么在财产分割时会更有利于无过错方。因为证据是法院认定事实和作出判决的重要依据。 除了财产分割,遭受家暴的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家暴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遭受家暴而遭受的精神痛苦的补偿。 总之,在家暴离婚的财产分割中,法律会充分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给予其相应的保护和补偿。但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无过错方应当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离婚和财产分割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