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离婚时房产怎么判无效呢


在回答家暴离婚时房产怎么判无效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一点,“房产判无效”这种说法可能不太准确。一般来说,涉及的是房产如何在离婚时进行合理分配。 在家暴离婚案件中,关于房产的分配首先要看房产的性质。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全额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 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因家暴导致离婚的情况里,遭受家暴的一方属于无过错方,法院在判决房产分配时通常会倾向于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家暴的受害者,可能会让施暴方少分房产。 例如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后面共同还贷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也指出,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无过错方(家暴受害者)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因对方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意味着在财产分配上,除了可能多分得房产份额外,还能额外获得损害赔偿。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都算。 无过错方权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没有过错行为(比如这里家暴就是过错行为,没实施家暴的一方就是无过错方)的一方,其权益在法律上会受到照顾。 损害赔偿:因为一方的过错行为给另一方造成了伤害、损失,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