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常年被家暴,离婚会怎么判?


当婆婆常年遭受家暴并提出离婚时,法院在审理该离婚案件时,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首先,关于是否判决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常年被家暴属于典型的实施家庭暴力情形,若婆婆能提供充分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邻居的证人证言等,来证明自己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法院通常会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进而判决准予离婚。因为家暴严重破坏了夫妻之间的信任和感情基础,违背了婚姻关系中相互尊重、保护的基本要求。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于婆婆是家暴的受害者,属于无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她的权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她一些财产,以弥补她所遭受的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 再者,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因为涉及的是婆婆这一辈的婚姻,一般子女都已成年,不存在抚养权的争夺问题。但如果存在未成年孙子女且一直由婆婆照顾,在考虑孙子女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鉴于婆婆长期处于家暴环境,可能会从有利于孙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进行判决。 此外,婆婆作为家暴的受害者,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离婚损害赔偿。该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因此,婆婆可以要求公公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以抚慰她所遭受的痛苦。 总之,在婆婆常年被家暴的离婚案件中,法律会给予她充分的保护,确保她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但关键在于要及时收集和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主张自己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