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达到什么程度可以判决离婚?


在婚姻生活中,家庭暴力是一个严重且令人痛心的问题,许多遭受家暴的人都想知道,家暴达到什么程度可以判决离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家庭暴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也就是说,家暴不仅包括身体上的暴力,还涵盖精神层面的侵害。 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家庭暴力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那么,具体到什么程度的家暴能被法院认定从而判决离婚呢? 在身体暴力方面,如果家暴行为造成受害人轻微伤、轻伤甚至重伤,有相关的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出警记录、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通常会认定家暴事实存在,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判决离婚。比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导致其身上多处淤青、骨折,经过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或以上,这种情况就属于比较严重的身体暴力。 精神暴力也是家暴的一种重要形式。如果一方长期对另一方进行经常性谩骂、恐吓、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焦虑、抑郁等精神方面的问题,并且有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视频、心理咨询记录等证据证明,法院也会将其认定为家庭暴力。例如,一方长期辱骂另一方,导致其患上抑郁症,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心理咨询记录,这种情况也可能成为判决离婚的依据。 此外,家暴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也是法院考量的重要因素。偶尔一次的冲突可能不被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家暴,但如果是长期、反复发生的暴力行为,不管是身体暴力还是精神暴力,都更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家暴,从而判决离婚。 总之,家暴没有程度轻重之分,只要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并且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都有可能判决离婚。遭受家暴的一方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