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时定金是否双倍返还?


在探讨合同无效时定金是否双倍返还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定金和合同无效的概念。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而合同无效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然而,这些规定是基于合同有效的前提。 当合同无效时,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合同约定的条款包括定金条款都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一般不能适用定金罚则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而是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定金予以返还。如果有一方存在过错并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有过错的一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故意隐瞒合同无效的情形导致对方交付定金,那么收受定金方除了返还定金外,还可能要赔偿对方因信赖该合同有效而遭受的损失,如为准备履行合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但这种赔偿并非基于定金罚则的双倍返还,而是基于过错责任原则的赔偿。总之,合同无效时定金通常是原数返还,而非双倍返还,同时要根据过错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