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法院该怎么判?


当出现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情况时,法院的判决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危险驾驶罪和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另一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就是说,只要是醉驾,不论是否发生交通事故,都触犯了刑法,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因为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人员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就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了刑事责任,醉驾者还会面临行政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所以,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事故造成的后果、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如果只是单纯醉驾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按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和罚金;若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则按交通肇事罪进行更严厉的处罚。同时,行政处罚也会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