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醉驾达到什么标准可以免于行政起诉?
我之前和朋友聚会喝了点酒,开车回家时被查了。我知道酒驾醉驾违法,但不太清楚具体啥标准能免于行政起诉。我就喝了一点点,现在心里特别慌,也很后悔,想知道自己这种情况会不会被行政起诉,所以来问问具体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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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酒驾和醉驾的概念。酒驾指的是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驾则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对于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般情况下,酒驾很难免于行政起诉,因为酒驾本身就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会受到行政处罚。但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情节特别轻微,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且要由执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对于醉驾,在司法实践中,有一些情形有可能相对不起诉,也就是免于刑事起诉,但这并不等同于免于行政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刚超过80mg/100ml不多,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又没有其他从重处罚情节的,有可能被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但即使刑事上不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的吊销驾驶证等就是行政处罚,所以还是不能完全免于行政方面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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