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可以填写女方父母吗?
我和妻子都在工作,想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填写女方父母的信息来减税。但不太确定这样做合不合法,也不清楚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所以想问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里能不能填写女方父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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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方面,赡养老人是其中一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项目。不过,这里的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概念。它是指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一定标准予以扣除,从而减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规定,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这里所说的父母,仅指纳税人自己的亲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并不包括配偶的父母。也就是说,对于男方而言,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不能将女方的父母作为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对象填写;同理,女方也不能填写男方的父母。 例如,小张和小李是夫妻,小张的父母年满60岁了,那么小张可以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而小李不能因为小张父母年满60岁,就在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中填写小张父母的信息来享受这一扣除。反之,如果是小李的父母年满60岁,小李可以享受扣除,小张则不可以。所以,从法律规定来看,个人所得税申报时不可以填写女方父母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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