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醉驾是一种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其行政处罚标准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明确“醉驾”的定义。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政处罚如下: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里所说的“约束至酒醒”,就是交警会采取一定措施让醉酒的驾驶员恢复清醒,确保其不再处于醉酒状态对自身和他人造成危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意味着驾驶员将在一段时间内失去驾驶资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醉驾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会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而“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则限制了驾驶员在五年内不能通过正常途径重新获得驾照来开车。 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营运机动车涉及到公共运输等领域,一旦发生事故危害更大,所以处罚更为严格。十年内不能重新考驾照,且重新取得驾照后也不能再开营运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是因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危害到了他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给予了最严厉的处罚,终身禁驾。 总之,醉驾的行政处罚是比较严厉的,不仅会限制驾驶资格,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