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犯罪审判中有哪些问题需要解答?


在“醉驾”犯罪审判中,有许多问题值得关注和解答。下面将从几个关键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首先,什么是“醉驾”?简单来说,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就属于醉驾。通俗来讲,就是当你体内酒精含量达到这个标准,开车上路就构成了醉驾。 在量刑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也就是说,一旦被认定为醉驾,就会面临这样的刑事处罚。 不过,在审判中也存在一些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况。比如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例如,有些醉驾者在刚启动车辆还未驶出多远就被查获,或者是为了挪动车位短距离行驶,且未发生实际危害后果等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情节轻微。但这需要法官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审判流程也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一般来说,交警查获醉驾行为后,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固定证据。之后,案件会移交给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提起公诉,就会进入法院审判阶段。在法院审判时,法官会根据案件事实、证据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作出判决。 此外,醉驾还会带来一系列其他后果。除了刑事处罚外,还会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等行政处罚。并且,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比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总之,“醉驾”犯罪审判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无论是驾驶者还是公众都应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醉驾行为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