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是怎样的?

我签了个双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感觉对方有些情况不对劲,不太符合合同约定。我想了解下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比如什么情况下我能行使这个权利,行使的方式和后果是怎样的,这制度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懂的人给讲讲。
展开 view-more
  • #双务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是合同法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主要是为了保障双务合同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合同能够公平、顺利地履行。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个制度。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就是双方当事人都相互承担义务,并且享有权利的合同。比如说,在一个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交付货物的义务,同时也有收取货款的权利;买方有支付货款的义务,也有获得货物的权利。这种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对应的。 而履行抗辩权,简单来说,就是当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自己的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对抗对方的履行请求,暂时拒绝自己的履行义务。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主要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比如在上述买卖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谁先交钱谁先交货,那么在卖方没有交付货物时,买方就可以拒绝支付货款;反之,买方不支付货款,卖方也可以拒绝交付货物。 先履行抗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例如,合同约定卖方先发货,买方收到货物后再付款。如果卖方没有按时发货或者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买方就可以拒绝付款。 不安抗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比如,卖方发现买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能无法支付货款,在这种情况下,卖方就可以暂时中止发货,要求买方提供担保或者恢复履行能力。 总之,双务合同履行抗辩权制度是为了平衡合同双方的利益,保障合同的公平履行。当我们在双务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要善于运用这些抗辩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要注意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权利,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