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我有个外国朋友写了本书,现在想了解他著作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不知道在咱们国家,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怎么规定的,是和国内著作一样吗,具体时长是多久呢?希望懂的人能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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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作权保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外国人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通过各种方式利用其作品并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比如出版发行、改编、翻译等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外国人著作财产权保护期的规定,我国遵循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关于具体的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即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所以,对于外国人的著作财产权,如果其所属国与中国有相关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或者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等符合受中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情形,一般也是按照上述规定的期限来进行保护的。也就是说,大多数情况下,如果是自然人的作品,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是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对于法人、非法人组织作品等则按照对应的规定执行。这样的规定是为了在保障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促进文化作品的合理传播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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