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重度抑郁离婚会怎么判?


首先,咱们来说说法律上对于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隐瞒重度抑郁离婚案件的判决,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另一方在知道对方隐瞒重度抑郁病情后的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在婚前隐瞒了该病情,法院经审理查证属实,那么很可能会判决撤销这段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要是超过了一年才发现,那就不能请求撤销婚姻了,只能通过正常的离婚程序来解决,也就是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而隐瞒重度抑郁这一情况,可能会被法院作为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一个因素来考虑。 关于财产分割方面,如果是被撤销的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于正常离婚的情况,一般是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通常来说,抑郁症本身并不会对财产分割产生直接影响,但如果因为重度抑郁导致一方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法院在判决时也会适当考虑给予一定照顾。 要是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比如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生活环境以及子女自身的意愿等因素。如果隐瞒重度抑郁的情况可能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这在争夺抚养权时可能会处于劣势。 总之,隐瞒重度抑郁离婚的判决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