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最近在考虑房产相关事宜,我想了解一下,如果在房子上加了女方名字,从法律角度看,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共同财产呢?心里有点拿不准,希望能清楚知道不同情况下的认定标准,也好提前做些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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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加女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婚后购买的房子,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本身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其次,如果房子是婚前男方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正常这是男方个人财产。不过要是婚后男方同意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这就视为男方将房子部分产权赠与女方,房子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再者,如果婚前男方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婚后房产证上加了女方名字,女方一般会被视为房产共有人,享有相应权益,房子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买房子的钱全部是男方父母出资,即便加了女方名字,房子通常仍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总之,加名后房子大多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分割时,如果加名时有约定份额,就按约定分割;没有约定份额的,一般以平均分割为原则,不过还会综合考虑财产来源、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离婚过错情况等因素。 相关概念: 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依法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上面登记的信息决定了不动产的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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