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我给朋友做了连带担保,当时没太在意担保期限的事儿。现在心里有点慌,不知道这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到底是多久。要是过了期限我是不是就不用承担责任了,想弄清楚这个时间规定,免得自己稀里糊涂担责。
展开


在探讨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连带担保。连带担保是指在债务到期时,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简单来说,连带担保人在这种情况下和债务人在还款这件事上的地位差不多。 关于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也就是说,如果债权人和连带担保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担保期限,那么就按照这个约定的期限来。比如约定担保期限是从债务到期之日起一年,那就以一年为准。 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呢,就按照法律规定的六个月来计算。举个例子,假如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是到2025年1月1日结束,而担保合同里没有约定担保期限,那么连带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就是从2025年1月2日开始往后的六个月,也就是到2025年7月1日。 在这个担保期限内,债权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向连带担保人主张权利。如果债权人在担保期限内没有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连带担保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了。所以,对于连带担保人来说,清楚担保期限非常重要,这关系到自己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对于债权人来说,也要在担保期限内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